1.領有臨床/諮商心理師證書,並具臨床/諮商心理師執業工作經驗滿 2 年以上。
2.具備精神疾病基礎知識(修習變態心理學或具醫療機構實習、工作經驗)者尤佳。
3.具中華民國國籍,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,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、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
民關係條例第21條,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。
4.其他必備條件:
(1)需具備汽機車駕照,自備交通工具。
(2)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(Word、Excel、Power Point)、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。
(3)需具獨立作業能力,與社區資源溝通、服務方案規劃執行能力。
工作內容:
社區心衛中心
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-策略三:強化精神疾病及自殺防治服務,精進前端預防及危機處理機制,工作內容:辦理社區個案輔導、晤談、心理諮詢及心理諮商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