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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東縣衛生局徵心理衛生及檢驗科約聘職能治療師2名

  • 日期:113-05-10
  • 資料來源:人事室

臺東縣衛生局

職稱

約聘職能治療師

職系

職等

6等5階344點,月酬48,263元

工作地點

1.臺東縣臺東市更生北路384巷50號4樓(1人) 2.臺東縣成功鎮五權路71號(1人)

需求名額

2名(得擇優增列備取1名,後補期限為五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)

資格條件

1.領有職能治療師證書,且具備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 2 年以上。 

2.具中華民國國籍,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,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、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

  民關係條例第21條,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。

3.其他必備條件:

(1) 需具備汽機車駕照,自備交通工具。

(2)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(Word、Excel、Power Point)、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。

(3)需具獨立作業能力,與社區資源溝通、服務方案規劃執行能力。


工作內容:

社區心衛中心

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-策略三:強化精神疾病及自殺防治服務,精進前端預防及危機處理機制,

工作內容:辦理社區精神個案職業重建、娛樂活動等職能治療服務。

聯絡方式

1、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:(各項文件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鑑)應徵相關表格請至臺東縣衛生局網站-表單下載(https://reurl.cc/x7jnnZ)下載
(1)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(2)公務人員履歷表(簡式)
(3)臺東縣衛生局甄選報名表(約聘人員)
(4)最高學歷證明(畢業證書)
(5)最高考試及格證書(無者免附)
(6)專門職業證書(正反面)(無者免附)
(7)服務年資(經歷)證明
(8)切結書(請親筆簽名)
2、聯絡電話:089-331171#227 承辦人:黃小姐
3、收 件 人:臺東縣衛生局人事室
4、地 址: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36號(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機關、職稱)

備註

1、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(心檢科約聘職能治療師)及白天聯絡電話,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臺東縣衛生局人事室,以郵戳為憑。
2、逾期(郵戳為憑)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。
3、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,辦理面試(擇優面試)時,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,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。
4、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、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,恕均不另行通知。
5、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,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,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,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;如未附回郵信封者,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。